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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入户政策   代办东莞入户

更新时间:2017-06-20 15:28:54 浏览次数:342次
区域: 东莞 > 莞城
类别:其他法律咨询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南城路一号南城大厦12楼A室
在本市就业,经商的非本市户籍的,办理了广东省居住证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以积分制积分入户
(一)基本条件。申请入户我市城镇,须同时符合以下五项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无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超生的,夫妻双方必须接受处理完毕满5年;其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妻双方必须接受处理完毕。
  3、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4、在广东省内参加社会保险。
  5、持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二)积分条件。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建立积分指标体系,对申请人申请入户的条件进行量化评分,当申请人累计积分达到规定分值100分时,经公示无异议的,获得入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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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2017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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