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可接受的商品证据具体类型有:
• 1、贴有商标的产品照片;
• 2、贴有商标的外包装;
• 3、产品标签或铭牌;
• 4、带有该商品照片或文章描述该商品的网页,商品应附有该申请商标与销售该产品的信息(如类似于亚马逊的网页);
• 5、商场销售申请商标指定商品的柜台或者销售指定商品店铺的照片;
• 6、对于指定商品为可下载的计算机软件,带有申请商标的使用手册,或者符合以下条件的屏幕截图:
• 1)含有可购买或者下载该软件的屏幕截图,该截图需带有申请商标标样;
• 2)打开该软件时,导言页面显示申请商标的屏幕截图;
• 3)该软件在运行时显示申请商标标样的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