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
[切换城市]

寮步注册公司

更新时间:2015-09-10 14:45:41 浏览次数:100次
区域: 东莞 > 其他 > 寮步
类别:公司注册
地址:东莞市常平镇朝阳6街106号(国税局旁)
东莞市天正税务师事务所
东莞市诚琅会计师事务所
东莞市天正企业事务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将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法人。
  1.股份公司可以迅速地实现资本集中。股份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若干股份,由出资人认股,出资人可以根据自己的资金能力认购一股或若干股。这样,较大的投资额化整为零,使更多的人有能力投资,大大加快了投资速度。
  2.股份公司能够满足现代化社会大生产对企业组织形式的要求。社会化大生产对企业组织形式有较高的要求,而股份公司则能够满足这些要求,这是因为,股份公司通过招股集资的方法能够集中巨额资本,满足大生产对资本的需求;同时股份公司的所有权属于所有的股东,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各种管理机构,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因此股份公司成为现代经济中主要的企业组织形式。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点
  1、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比较简单。如前所述,公司的设立方式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发起设立比较简单,而募集设立因需向社会公众募集股份,故出于保护社会公众的目的,其设立程序比较复杂。在有限公司设立中,只有发起设立的方式,而不用募集设立方式。
  2、有限公司的组织结构比较简单,由于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比较少,有时仅有两个或者更少,所以,并不要求有限公司必须设立股东会。在国外,有限公司可以只设董事会,甚至只设立一名执行董事,故其必设机构极其简单。我国公司法也接受了这种做法。
  3、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有高数量的限制。因股东人数较少,所以,股东之间容易协调。同时由于其人合因素较重,协商解决公司事务的难度往往较小。
  4、有限公司之公示主义稍为缓和。公示主义公司承担的、向一定范围内人或社会公众公布公司状况,特别是公司财务状况的义务。对于股份公司而言,股份公司承担比较严格的公示义务。有关股份公司的公示义务,主要由公司法和证券法加以规定。但在有限公司中,公示义务虽然存在,但程度比较轻,通常只需对公司股东公布,而无须对社会公众公布。
:15217376913   赵先生
      0769-89873723  
    Q Q:3259851900
东莞公司注册/年检相关信息
黄江代办营业执照
其他-其他周边
11月9日
10月14日
10月9日 刷新
黄江代办执照免费啦
其他-其他周边
10月9日 刷新
10月9日 刷新
樟木头代办执照免费啦
其他-其他周边
10月9日 刷新
10月9日 刷新
9月24日
9月11日
注册时间:2015年07月22日
UID:225843
---------- 认证信息 ----------
邮箱已认证
查看用户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