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原管理学院)成立于1993年9月。它与华中师范大学MPA研究生教育中心、教育部中南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湖北省党政干部华中师范大学培训部合为一体,实行四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体制,集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于一身,融教学、科研、培训于一体。经过近20年的建设和发展,已成为中南地区具有鲜明特色、较强实力和较大影响的公共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基地与公共政策研究、咨询基地。在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06和2009年组织的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我院公共管理学科均排名第10,居全国前列。
学校于2003年9月经学位委员会批准承办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该专业学位教育由学校MPA研究生教育中心(公共管理学院)承办。截至目前,共招收了13届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在13年的办学实践中,学校按照“一流的师资力量、一流的教研设施、一流的管理方式、培养一流的管理人才”的要求,励精图治,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取得了卓尔不凡的绩效。
2018年收公共管理(MPA)硕士研究生205人,2019年未定。
二、培养目标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是为适应社会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要求而设立的。其培养目标是: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复合式、应用型专门人才。目前开设的专业方向如下:
1. 地方政府管理与基层治理
2. 教育经济与管理
3. 土地资源管理
4. 工商行政管理
5. 公路铁路交通管理
6. 劳动与社会保障管理
7. 组织人事管理
8. 公共财政与金融管理
9. 税务管理
(此外,还可根据人才培养的需要增设新的专业研究方向)
三、调剂条件
参加2018年全国管理类联考,分数达到国家A区分数线。
报考专业需为:MPA、MBA、MEM、MTA等专业
说明:
考生可根据分数或者预估分数,及时联系调剂老师。13688992759向老师
2019年华中师范大学MPA调剂简章
东莞考研/公务员相关信息
2023-02-23
2022-06-05
2022-03-11
2022-02-11
2022-01-07
2021-12-08
2021-09-18
2021-07-20
2021-07-20
2021-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