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老板:
您好!税局政策规定:2017年1月1日之前成立的有限公司,须在2017年5月31日之前交《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给国税局或地税局。请各企业务必在此时间内完成,否则税局会罚款。
2016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所需资料
1、1)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2)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3)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5、5)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6、6)法定代表人及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7、7)验资报告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8、8)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
9、9)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10、10)2016年度1-12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
11、11)2016年度全年会计凭证
12、12)2016年度明细分类帐、总分类帐
13、13)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地税报表;
14、14)2016年度1-12月份银行对帐单
15、15)2015年度(上年度)企业得税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
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 审计报告
东莞会计/审计/评估相关信息
10月18日
10月13日
10月10日
9月30日
9月27日
9月26日
9月26日
9月16日
9月10日
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