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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学生入学 毕业生入户 益贝教育专业代办

更新时间:2018-08-07 08:58:40 浏览次数:232次
区域: 东莞 > 其他 > 虎门
【东莞益贝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万元,是从事东莞入户咨询、人才引进入户以及两个“五年“”的专业服务公司,是东莞市教育咨询服务协会会员单位之一。公司主要经营:东莞入户咨询、入学咨询、房地产中介服务等。

专业代办东莞人才入户、双五年入户,东莞入户。
专业办理,长期​‌‌服务。
(一)公民考取我市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自愿迁移入户或从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毕业后迁移入户到我市,或本市生源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学生因退学迁回原籍的,由迁入地公安分局户政部门以及莞城、虎门公安分局辖下派出所负责办理。外省籍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在我市就业迁移入户,按照省外入户迁移政策需提供《准予迁入证明》的,由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户政科负责办理。
  (二)办理学生入学(退学)、毕业生入户,应该具备以下资料:
  1.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录取的学生入户:
  (1)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的《迁移证》;(2)《录取新生名册》;(3)《新生入学通知书》(必须加盖广东省招生委员办公室录取专用章);(4)居民身份证。
  2.本市生源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学生因故退学申请入户的:
  (1)高等院校生(含研究生)、技工学校学生凭学校批准文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凭学校的批准文件或证明;(2)《入户迁移证》;(3)居民身份证;(4)原籍家庭入户簿。
  3.本市生源已将入户迁入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要将入户迁回原籍入户:
  (1)《毕业证》;(2)《入户迁移证》;(3)居民身份证;(4)原籍家庭入户簿。
  4.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入户:
  (1)入户已迁入院校的,出具院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的《入户迁移证明》;入户未迁入院校仍在原籍的,入户所在地派出所根据就业报到证明签发的《入户迁移证》;(2)市人力资源局、教育局干部介绍信;(3)双方签订的工作合同或用人单位的接收证明;(4)居民身份证;(5)本市生源毕业生要求在原籍办理入户的,出具原籍家庭入户簿。
  5.外省籍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在我市就业迁移入户,按照省外入户迁移政策需提供《准予迁入证明》的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A4纸复印件)、证明材料:(1)申请人书面报告(需工作单位加意见和盖公章);(2)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3)市人事部门接收证明(《毕业生登记表》和《干部介绍信》或《毕业生分配介绍信》);(4)本人《居民身份证》、《入户簿》。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到市公安局治安户政办证厅办理入户准迁证,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理。
  6.应届大中专毕业要求迁入商品房立户的,应到入户地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莞城、虎门公安分局辖下派出所)提交入户申请材料,办理时限为25个工作日。申请人须提交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交入户地村(居)委会接收证明、《房地产权证》、《东莞市房产交易登记证明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房管部门备案)。
  (三)收费:《准迁证》4元/张,《入户迁移证》4元/张,《入户簿》10元/本。
  (四)证件有效期:《准迁证》40天、《入户迁移证》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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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2018年0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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