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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医保A代办东莞办事处社保B东莞劳务公司

更新时间:2018-09-21 09:36:07 浏览次数:6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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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医保,代办东莞办事处社保,东莞劳务公司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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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大病医保高报销额提至53万元,政策解读:
利好1: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总体费率下调0.2%
  参保缴费方面,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总体费率下调0.2%,从3%降至2.8%;将连续参保缴费满1年以上的参保职工在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及高中阶段就读的具有非本市户籍的子女全部纳入参保范围,取消需积分入学的限制;非本市户籍大中专学生与城乡居民同等参保缴费同等享受待遇同等享受财政补助。
  按现行社会医疗保险规定,非本市户籍参保职工,中断就业或领完失业金后,如未及时就业的,则不能接续医疗保险关系,《办法》规定了在本市累计实际参保缴费满10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中断就业时,可由个人接续参保关系。
利好2:城乡居民与职工同等执行缴费年限政策
  目前,《社保法》明确规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规定缴费年限的,退休后不需继续缴费,对城乡居民则没有明确规定。因此,2013年出台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政策时,暂未将城乡居民缴费年限纳入累计缴费年限计算。
  《办法》规定,城乡居民与职工同等执行缴费年限政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足规定年限(即男30年,女25年)后不需再缴费,以城乡居民身份参保的缴费年限和以职工身份参保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此外,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由全市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为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与基本医疗保险基数统一,减轻了参保人缴费负担。
利好3:大病险支付限额随职工平均工资调整
  《办法》简化高支付限额分段,将享受高额度支付限额的条件从连续参保缴费满3年以上调整为满2年以上。大病保险高支付限额提高到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
利好4:门诊抢救费用高可报销95%
  按原有关规定,因急危重疾病在市外医疗机构急诊住院的,按市内二级医院标准核付待遇,在异地门诊抢救死亡的可按特定门诊支付比例计报,而在市内医疗机构抢救住院的,按普通住院标准按医院级别核算待遇,市内医院门诊抢救则由社区门诊统筹支付60%。存在市内、市外待遇标准不一。
  《办法》调整急诊抢救的有关待遇,统一市内外住院、门诊抢救的支付比例其中门诊抢救费用高可报销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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