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池产品在欧盟是受欧盟新电池和蓄电池指令2006/66/EC管控的。该指令将电池产品分为四类:便携式电池、钮扣电池、工业电池和汽车电池。出于保护环境的要求,2006/66/EC禁止某些含有汞和镉的电池和蓄电池在市场上销售,并且还努力促进废电池和蓄电池的高收集和循环率,并将所有与电池和蓄电池生命周期有关的行为者,例如生产商和分销商,尤其是与废电池和蓄电池处置和回收直接下相关的操作者纳入考察范围。
EN 62133针对含碱性或其它非酸性电解液的二次电池和电池组,以及便携式密封二次电池和由它们组成的便携式电池组的安全要求。
二、蓄电池CE认证EN 62133测试有如下项目:
1.电芯:持续低速率充电、振动、温度循环、外部短路、自由跌落、冲击(碰撞)、热误用(热冲击)、挤压、低气压、过充电、强制放电、高倍率充电保护功能(锂体系)、标示及包装、不正确安装(镍体系)。
2.电池:振动、高温下外壳应力、温度循环、外部短路、自由跌落、冲击(碰撞)、标示及包装、过充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