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东莞条件要求 符合基本条件,年龄在50周岁以下(第12类人才不受年龄限制),且符合以下任一资格条件的: 1、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具备国家注册执业资格 3、具备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4、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 5、受聘于我市社会工作岗位的社工人才; 6、“中级工/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全日制大专”+在莞3年社会养老保险; 7、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8、广东省内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具备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学制教育应届毕业生; 9、来莞创业、就业,且未在国(境)外入籍或定居的留学人员; 10、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在莞累计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6000元以上; 11、在莞登记注册并合法经营1年以上、依法纳税、吸纳就业5人以上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12、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 按照《东莞市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实施细则》进行办理。 受理部门:各镇街人力资源分局。不属于上述12类准入人才的其他人才。按照《东莞市积分制人入户实施细则》进行办理。 受理部门:各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属企业自评人才入户,且已取得企业《东莞市企业自评人才入户推荐表》的人才。按照《东莞市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实施细则》进行办理。
我司服务内容:
1、积分达标者;为少数时间和精力宝贵的人士提供专业,更方便快捷;
2、积分不达标者,条件还不够的人士,我们针对性提供解决方案。
3、东莞32个镇区积分入户;有无房产皆可,无社保无工作皆可;
4、入户均由我们陪同客户本人去公安部门亲自办理,真实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