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2016~2017)
本市、非本市户籍限购两套;
非本市户籍购首套房须提供逐月1年个税或社保,购二套须逐月2年个税或社保;
非本市户籍本科学历以上购首套房须提供逐月半年社保。
新房和二手房,须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赠与转让住房后,2年后方可再次购房。
首套首付比例上调至30%;二套房已结清首付30%,第三套停贷;
新房备案价不得高于区域楼盘的20%;
同一套房源再备案房价涨幅不得高于5%。
1、本市户籍限购2套新建商品房;
2、非本市户籍购买首套房需缴纳1年社保和个税,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需缴纳2年社保或个税;
3、非本市户籍本科以上或初级以上职称,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需缴纳半年社保或个税;
4、限售:新购住房(含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需在取得不动产证满2年后方可再交易;
5、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后,2年后方可再次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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